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和省委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开好学校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明确生活会的主题,将鄂组通[2016]97号文件精神传达至校领导,由党工部负责,2017年1月3日完成。
2.
对照《准则》《条例》和巡视反馈意见查找问题,领导班子问题查找由党工部负责,班子成员个人问题由校领导本人负责,2017年1月7日前完成。
3.
广泛征求意见并整理汇总,由校办负责,相关部门配合,2017年1月7日前完成。
4.
开展谈心谈话(“四必谈”)由各位校领导自行安排,2017年1月7日前完成。
5.
撰写“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总结,由党工部负责,2017年1月7日前完成。
6.
撰写党委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工部负责,2017年1月8日前完成。
7.
各位校领导负责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2017年1月8日前完成(需送杨震同志审阅)。
8.
党工部负责起草学校
《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
,2017年1月4日完成(会前需送教育厅纪检组、机关党委、干部人事处、第七巡视组)。
9.
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间在15号之前。
10.
制定班子整改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由党工部负责,会后10天内完成。
11.
各位校领导制定个人整改清单,会后10天内完成,由党工部负责收集。
12.
起草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并召开通报会,由党工部负责,会后15天内完成。
以上内容已经学校党委审定,请学校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党委工作部
2017
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