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武交院党宣[2016]20号)安排,经部门申报,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检查考核,拟授予以下单位和办公室2016年“文明处室”“文明办公室”称号,现予以公示:
一、文明处室(12个)
学校办公室 党委工作部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工会 人事处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船舶与航运学院 物流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公共课部(实践教学中心)
二、文明办公室(30个)
1.
教师楼(7个)
509
办公室(物流学院) 309办公室(船运学院)
219
办公室(船培中心) 107办公室(艺术学院)
233
办公室(学工部) 126、128办公室(电子学院)
2.
行政楼、信息楼(13个)
615
办公室(公共课部) 509办公室(经管学院)
422
办公室(汽车学院) 311办公室(交通学院)
317
办公室(资产处) 336办公室(财务处)
215
办公室(教务处) 225办公室(旅商学院)
139
办公室(总务处) 121办公室(招生办)
117
办公室(继教学院) 104办公室(保卫处)
103
办公室(信息中心)
3.
图书馆(10个)
823
办公室(人事处) 714办公室(纪监审)
1012
办公室(思政课部) 915办公室(图书馆)
813
办公室(招投标) 807办公室(合作交流处)
802
办公室(质管处) 603办公室(工会)
703
办公室(校办) 706办公室(党工部)
公示时间:12月26日—12月28日
对以上评选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28日下午5时前向宣传办公室反映(地址:图书馆808办公室;联系电话:88756130、88756131)。
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于调查核实。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