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国家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将反腐工作重点向惠农扶贫领域和基层一线延伸,加大精准打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犯罪力度。截至今年1月底,共立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犯罪案件230件276人,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
经综合分析研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查办重点锁定在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重点查办他们在扶贫资金、专项补贴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部位和环节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
各级检察机关从基层和群众最痛恨、最关心、最深切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直接立查一批案件。百色市靖西县人民检察院走访群众时,获得新靖镇五隆村原村支书黄某涉嫌贪污的线索后,立即启动初查,一举查获黄某与新靖司法所原副所长黄某某涉嫌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9万余元的案件。
为提高精准打击效果,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注重“由上至下”开展侦查,主动到自治区和各市、县有关部门,先从“上层”了解查询惠农政策、农业补贴、扶贫项目和改革措施的政策、资金调拨分配等具体情况,从相关政策落实和兑现严重不符中发现问题,顺藤摸瓜,往“下层”延伸侦查,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打击。
根据这个思路,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立查大寺镇四联村委卫生室原负责人李某套取参加新农合农民9.53万元资金案件。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港口区原农业局副局长陈某涉嫌贪污、受贿10余万元的大案。
据了解,广西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民政、扶贫等有关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提高精准打击度。
自治区检察院结合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危旧房改造、农村水利工程、农村低保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和媒体高度关注的领域,集中开展16个“小专项”行动。印发“小专项”行动打击手册,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从一案带出窝案、串案,增强办案效果和震慑力,形成惩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危旧房领域“小专项”行动中,一举查办平桂管理区沙田镇金竹村原村委会主任盘某、原村支书邓某等5人单独或共同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21.5万元的窝串案,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数据显示,今年1月,广西检察机关查办重点领域窝案串案107件14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3.99%,以“小专项”带动“大专项”拓展打击面的效果明显。